台中市各區地名之由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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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中區

清代台灣(鹽務總管)所在地,舊稱(鹽館)

2.東區

台灣府城(南門)遺址,今位居大台中市(東)側故稱東區

3.西區

有大地主在此設立繳田租的公共事務館,舊稱(公館)

4.南區

有平埔族老婦人不願搬走,仍居住在此地,漢人稱之為(番婆)庄

5.北區

早期漢人(邱厝)(賴厝)形成姓氏聚落,由於賴姓居多,故稱(賴厝廓)。

6.西屯區

昔日平埔族祭祖所在地,有一湖潭叫(馬龍潭)

7.南屯區

拓荒時期打造墾耕用具牛(犁)鋤(頭)的(店)舖區,故稱(犁頭店),日據時期改稱南屯。

8.北屯區

原叫(三十張犁),因為台灣的漢人計算田地,以每一張犁為計算標準,一個人在播種期間最多約可犁耕五甲地,因本區當年開墾了一百五十甲田地,一張犁為五甲地,因本區當年開墾了一百五十甲田地,一張犁為五甲地,所以舊稱(三十張犁),日據時期改稱(北屯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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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187ti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